IMDS全稱是國際材料數(shù)據(jù)系統(tǒng),在官方網(wǎng)站中,是這么描述它的作用的:
IMDS系統(tǒng)收集、維護、分析和儲存了所有汽車制造行業(yè)所用到的材料。使用IMDS系統(tǒng),使得汽車制造商、汽車制造的供應商能達到本國和國際相關標準、法律和行業(yè)強制要求成為可能。
實際上,它的作用是:
各*供應商,你們可別想“謀害”朕,用材料什么的講究些,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等有害物質給我別用。
建立IMDS的初衷其實是為了滿足歐盟ELV法規(guī)。
為了保護環(huán)境, 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頒布了ELV法規(guī),即報廢車輛指令(ELV: End-of-Life Vehicle)。
其核心其實只有2個內容。
一是為2003年7月以后生產(chǎn)的汽車禁用鉛、鎘、汞和6價鉻四種有害物。
二是為提高報廢汽車回收利用率,回收費用成本的全部或大部分由制造廠承擔。
提交的信息包括:零件名稱、零件號、材料的用量、各分零件的供應商及材料信息等。
需要強調的是,為了簡化流程,如果原材料是顧客指定的情況,原材料供應商會提供一個對應原材料的ID號,供應商可以在系統(tǒng)中輸入ID號,可以直接引用原材料的數(shù)據(jù)信息。
c. 范圍:
一*供應商必須登錄IMDS系統(tǒng)輸入產(chǎn)品的材料信息;
二*的供應商如果是主機廠指定的,則二*供應商自行登錄IMDS系統(tǒng)錄入產(chǎn)品的材料信息
如果不是主機廠指定的,則提交給一*供應商,由一*供應商錄入。
對于二*以上的供應商,在流程上小唐老師沒看到書面的規(guī)定(有了解的朋友歡迎補充)。
ID號:
需提交所有主機廠采購的零件的MDS,每個零件一張MDS。每個零件號用一個MDS的ID,不同尾標、不同色標都視為不同零件號,都需提交不同ID的MDS。
如果零件發(fā)生更改,需以**狀態(tài)重新提交MDS。若零件號不變,則使用原ID只需通過版本升*提交即可;若零件號發(fā)生變更,則須以新ID再次提交新零件號的MDS。
c. 命名:
總成*別零件名稱必須嚴格按照主機廠的圖紙定義填寫。
對于次*及下層零件而言:零件號與零件名稱應與主機廠的圖紙定義保持一致;若圖紙上無定義,才可用供應商定義的零件號和零件名稱。
零件號中不能出現(xiàn)空格、點、橫杠、斜杠等其他符號。
d. 初*MDS
MDS創(chuàng)建時,“初*的MDS”一欄不能打勾,否則MDS將被退回。
e. 數(shù)量與重量:
測量所得單個重量值(簡稱“稱重重量”):要求填寫零件實際稱重重量(必須由供應商手動輸入)
計算所得單個重量值(簡稱“計算重量”):A計=B測+C測(IMDS系統(tǒng)自勱計算所得,無法手動修改)
注意:“稱重重量”、“計算重量”與“圖紙重量”并無直接關系。